监管层的一则文件,再次震动了现金贷这根已经麻痹的神经。
监管层的一则文件,再次震动了现金贷这根已经麻痹的神经。
12月26日,包括《21世纪经济报道》在内的多个媒体曝出了“上海金融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规范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意见稿》)”。
《意见稿》中的内容,在现金贷这个曾经的暴利行业看来,可谓是一字一泪。不过对于行业乱象,无疑将会起到整治与清理的作用。《意见稿》势必引发现金贷平台转型,它们的明天在哪里呢?
明天,是“死”还是“变”?
现金贷的助贷模式,是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由现金贷平台承担获客、风控、催收、垫付等工作,而《意见稿》规定:
“各机构(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同)与第三方平台合作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借款客户资料的收集。”
“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的第三方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各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
“这一条条禁令基本宣布了上海现金贷的死刑,而且上海应该只是个开始,其余各地应该就是时间问题。”上海某现金贷平台高管感叹道。
现金贷真的会就此死去吗?
北京某头部现金贷从业者王琳认为:不一定。
王琳表示,“我们平台包括银行在内的资金方,到目前都还没有中止合作,不过我们也在寻求转型,未来不再向借款人收费,与资金方积极沟通,希望以技术输出方向资金方收费,这是目前政策下,比较合理的经营方式”。
在王琳看来,头部现金贷平台目前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数据和技术优势,可以让银行做为风控系统的采购方,向现金贷平台付费,这样现金贷也就可以在合规的前提下,继续经营。
上海的一家头部现金贷平台从业者李菲也认为,现金贷现在肯定是做不下去了,但是过去的现金贷平台除了倒闭、退出外,还有转型这条路可以走。
李菲表示,其所在平台在数月前就以退出并转型为贷款超市,主要向B端客户收费,当然也可能包括银行。
现金贷收费从C到B端?
实际上,包括现金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向银行收费并非没有先例。
2017上半年,BATJ先后与中、工、农、建四大国有银行达成了战略合作,而以网贷、金融科技公司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也纷纷开始与中小银行联姻。无论是BATJ还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与银行合作中一般都会有一项“以其技术、数据优势,为银行输出或完善风控模型”的内容。
“我们目前已经和一些中小银行达成合作,帮助他们做特定人群的风控模型、做一些数据的补充。”有利网的一位工作人员如此说道;上海的众之金服也已服务包括中国人寿恒丰银行、遂宁银行、宜宾商业银行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
而在现金贷领域,这类收费更易达成,过去现金贷机构收取服务费,银行收取利息,是双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一种利益分配,银行风险低,收取利息少,现金贷风险高,收取费用多。
而现金贷平台通过输出技术与银行合作则相当于换了一种分配方式,现金贷平台提供技术不承担过多风险,不再收取过去那么高的费用,双方在法定利率范围内进行利益分配。
“若未来现金贷平台以技术输出方,向银行收费,现金贷乱象一定会得到根治,因为银行业相关的政策、法规是很健全的,必定会严格遵守利率红线。”北京一家现金贷平台高管李丹表示。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稍早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意见稿》中也表示,辖内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贷款管理核心业务外包,既违反银监会监管规定,也容易导致外部风险输入银行业体系。
目前行业对于技术输出是否等同于将核心业务外包还有争议,现金贷平台的转型之路也还在探索中。究竟能不能顺利从向C端收费改为B端收费,尚不能定论,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现金贷的暴利时代一去不复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