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条码支付新规后银行支付业务该如何走?

  • 来源:微信公众号“九卦金融圈”
  • 发表于: 2017-12-28 15:26:33
  • 责任编辑: ningdi

九卦姐: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发〔2017〕296号),配套印发《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银办发〔2017〕242号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原标题:九卦| 深度解析:央行条码支付新规后银行支付业务该如何走?

  来源:微信公众号“九卦金融圈”

  作者:吕方

  九卦姐: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2017〕296号),配套印发《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银办发〔2017〕242号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条码支付业务包括了付款扫码和收款扫码,也就是说,无论是你扫商家的条码,还是商家扫你手机上生成的二维码,都属于本次央行监管的条码支付业务范畴。

  与已经实施的网络支付新规一样,在扫码支付的限额上,央行这次总共划定了4个档次:500元、1000元、5000元、还有不限额,划分的依据则是风险防范能力。

  前言:昨日(12月27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2017〕296号),一举传播支付界的朋友圈,也有大量的解读,但我觉得都没能体现出本次央行对支付业务新规划的意义,首先承认条码支付的合规性,即从政策上承认了在全国已经普遍使用的基于智能终端和条码应用的新的支付工具,标志我国个人支付应用由卡基服务朝代跨入账基服务时代,正如同2015年12月发布的392号文《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 银发【2015】392号》,从政策层面确定个人银行账户的分级服务体系一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圈内朋友说的,央妈总喜欢在年尾发布重大业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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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392相同,本次296的发布不仅是对成熟业务的政策落地,更重要的是指明后期业务发展方向,明确条码支付归入收单体系,按收单规范管理,需持牌经营且不允许跨区域经营,更有利支付业务安全、稳定、有序发展,同时也有利于96费改(《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57号))更好的实施,维护支付收单市场的合理、公平、有序发展,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价格体系,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

  同时近期陆续发布的217,281等一系列支付业务管理规定的出台,使很多商业银行朋友应接不暇,对银行支付业务发展有很多看法,我想通过对相关文件梳理,来一起探讨银行支付收单业务的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建议,仅供圈内朋友参考,因水平有限,难免有大量谬误之处,还请多提意见。

  所有国内支付业务的主要监管部门,人民银行构建起以银行结算账户支付、非银支付枫网络支付、支付机构预付卡支付以及银行卡收单的支付收单业务体系,并适时根据行业发情况进行相应业务管理,近期业务管理架构,可以概括如下:

图1:近期支付收单业务相关规范梳理 (制图:吕方)

图1:近期支付收单业务相关规范梳理 (制图:吕方)

  个人银行账户支付业务,在2013年出现直销银行业务推动“弱实名认证电子账户”创新实践,逐步由392、261、302等一系列文件进行引导、规范,以2016年12月302号文落地实施,奠定我国账基服务,目前已经基本趋于稳定,近期应该不会出现大的调整。

  而另一方面,由于我们互联网企业在移动支付领域的业务创新和快速发展,造就全球领先的移动支付市场的同时,由于缺乏配套创新业务的规范,支付收单市场滋生大量违规创新,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同时,造成大量侵害商户权益和消费者权益事件发生,特别是条码支付由于缺乏明确认定,一直处于缺乏有效监管,以技术创新之名,行金融业务之实,可谓是乱象众生,与此同时央行从2016年起重点对收单领域进行密集出台业务规范文件,通过重点打击无证经营、二次清算、大商户、确定代收付业务属性、小微商户收单管理、“聚合支付”、条码支付等一系列措施,势必将有效规范市场参与者行为,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稳定发展。

图2:近期收单业务的监管政策解读(制图:吕方)

图2:近期收单业务的监管政策解读(制图:吕方)

  回归本源,商业银行支付收单业务发展建议

  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时就指出,金融要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支付收单业务发展也应符合总体宏观政策趋势,以防控风险、减少通道业务、回归经营主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首要工作方向。

图3:近期金融宏观政策梳理(制图:吕方)

图3:近期金融宏观政策梳理(制图:吕方)

  具体支付收单业务发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聚合支付”业务已经是常态服务手段,可有效降低商户的系统建设、财务成本,45号文件明确属于鼓励创新业务,但需要考虑业务发展方式,传统通道业务模式会面临挑战,通道服务商应转变为外包服务商,逐步回归主体经营;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选择服务实体商户、平台,同时保证业务与主体经营实质一致,逐步整合支付收单与资金存管、账户合作、风险防控能力,构建“互联网+金融+企业”生态服务平台,以“守正出奇”的理念,合规创新服务产品,助力实体经济互联网+ 转型;

  建立穿透式商户发展模式,保障有能力管理最终商户的入网审核,加强外包服务商的管理能力,建立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动机制,实现商户及外包服务商数据共享、黑名单管理机制;建立自主可控的清结算、分润体系,保障参与方合理收益,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

  引入新型金融科技工具,实现对收单商户服务体系的数字化改造,提升商户申请、核身、风险控制、反欺诈交易的能力,提高商户服务效率,降低客户交易风险和业务运营成本。

  由于支付收单业务市场环境复杂,参与方广泛,业务管理体系庞杂,所引内容难免挂一漏万,仅以此文抛砖引玉,还请业内专家批评指正,祝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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