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分期消费金融平台被指存合同陷阱 人人分期仍未改

  • 来源:法治周末
  • 发表于: 2018-03-23 14:32:11
  • 责任编辑: ningdi

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对外发布了《2016消费金融平台用户格式条款审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通过对趣分期、分期乐、爱又米(原爱学贷)、人人分期、优分期、99分期共6家国内知名分期消费金融平台用户格式条款进行审查,发现部分消费金融平台在用户注册、交易条款、责任限制等方面都存在众多明显“违规”问题。

6家分期消费金融平台被指存合同陷阱 人人分期仍未改

  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对外发布了《2016消费金融平台用户格式条款审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通过对趣分期、分期乐、爱又米(原爱学贷)、人人分期、优分期、99分期共6家国内知名分期消费金融平台用户格式条款进行审查,发现部分消费金融平台在用户注册、交易条款、责任限制等方面都存在众多明显“违规”问题。

  该报告内容显示,报告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安全法》《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文字用语的恰当性三方面对相关格式条款进行了全面审查,是目前国内首份针对消费金融行业的用户格式条款审查报告。

  不过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尽管报告中的消费金融平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问题,但其中部分平台条款是否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仍然存在争议之处。

  人人分期未对格式条款表述作任何修改

  报告从16项问题出发进行审查,包括网络运营者免除自身对用户主体身份的审查认证义务;单方滥用协议条款变更修改权利;豁免自身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收集、使用用户信息违反合法、正当和必要性原则;网络运营者滥用终(中)止服务的权利;网络平台运营者未尽到相关信息审核监控义务;网络运营者未经协商擅自向网络用户发送商业性信息等。

  法治周末记者从上述审查报告的结果看到,通过对涉嫌违规、存在问题数、涉及问题条款数综合指标进行考量,在合规审查中,趣分期涉违规排名第一,其次为99分期,其后依次为爱又米、人人分期、分期乐、优分期。

  其中,排名第一的趣分期涉及用户注册问题条款为1条,涉及交易条款问题条款为6条,涉及责任限制问题条款为2条;而排名最后的优分期涉及用户注册问题条款为1条,涉及交易条款问题条款为3条,涉及责任限制问题条款为2条。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该报告审查条款为2016年12月31日前,如平台合规后续有改动,不做审查对象及补充。

  截至发稿,法治周末记者发现,趣分期官网用户注册协议中涉嫌违规的相关条款的表述均已全部作出修改或删除。分期乐、爱又米、优分期、99分期均对部分涉嫌违规的相关条款的表述作出了修改或删除。

  此外,报告显示,人人分期的用户格式条款涉及用户注册问题条款为1条,涉及交易条款问题条款为4条,涉及责任限制问题条款为2条。

  截至记者发稿时,人人分期官网上并未对相关格式条款的表述做出任何修改,《人人分期注册服务协议》下方落款时间仍然停留在2014年10月8日。

  6家平台均涉及两问题

  报告中显示,在16项问题审查中,6家分期消费金融平台均涉及两个问题——单方滥用协议条款变更修改权利和网络平台运营者未尽到相关信息审核监控义务。

  例如,分期乐条款表述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网站运营需要,分期乐有权对本协议条款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协议一旦被张贴在本站上即生效,并代替原来的协议。用户可随时登陆查阅最新协议;用户有义务不时关注并阅读最新版的协议及网站公告。

  报告认为这是单方滥用协议条款变更修改权利的体现,并建议对表述修改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可以修改本协议及或有关规则,公司将提前7日通过网站提前公示并在通知后生效”。法治周末记者逐一核对6家平台的相关条款发现,除人人分期外,其余5家平台均已对类似上述条款的表述作出了一定程度的修改。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报告中的部分问题条款是否违规仍然存在争议,并不能简单地将其认定为霸王条款。

  例如,99分期条款表述为,本站上的商品价格、数量、是否有货等商品信息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动,本站不作特别通知。由于网站上商品信息的数量及其庞大,虽然本站会尽最大努力保证您所浏览商品信息的准确性,但由于众所周知的互联网技术因素等客观原因存在,本站网页显示的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您知悉并理解。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在6家平台中,均有与上述表述相类似的条款。报告认为,这样的表述体现出网络平台运营者未尽到相关信息审核监控义务,“若网络运营者对平台上的商品或服务一概不加区别地采取消极监控措施,实质上是对避风港原则的滥用”。

  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在商家入驻时网络交易平台需对商家资质进行审核,但是对于平台上海量的商品信息,在实践中只能以技术过滤的方式进行审核,客观上平台做不到对每条信息进行逐步的人工审核。

  “这样的条款存在于很多网络平台之中,但它是否属于不公平的格式条款还要通过平台的业务模式来判断。如果属于网络交易平台的模式,平台没有对商家信息发布的法定审核义务,只有对商家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但如果涉及到B2C自营业务,那么平台应保证其自身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赵占领认为。


相关标签:
分期
陷阱
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