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向衡水市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辖区内所有相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
原标题:征信边界在哪儿
据媒体报道,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向衡水市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辖区内所有相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
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迅速分化为两派:支持者认为限制的高收费学校,并不影响子女正常的受教育权。而这种做法,又能够打到“老赖”的痛处;反对者称,法律惩罚的是“老赖”,“殃及”子女是“连坐”。受教育权是平等的,不应该赋予前提条件。
衡水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
更早前,山东潍坊市昌乐二中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18年招生简章,在对“市外考生”的报名要求中,增加了一条硬性要求,那就是“报名考生家长必须无失信记录”。校方回应,昌乐二中是民办学校,限制“老赖”的高消费行为也有法可依。
经过舆论的发酵,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支持法院的做法。高收费学校毕竟不是公立学校,“老赖”子女并不是在学籍上被划入另类或者区别看待,而只是不能“高消费”。就像法律并没有限制“老赖”的出行,而只是限乘飞机。
事实上,公众对于“老赖”深恶痛绝,各种限制“老赖”的高消费行为几无异议,唯独在“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一事上被触动敏感神经,也是在争论这是不是征信的边界。当然,讨论的结果最后是没毛病,大家出于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关心所提及的疑虑,都在很大程度上被解疑释惑,政策锁定的还是“老赖”和“高消费”,而不是他们的子女以及正当权利。观点总是越辩越明,真理总是越辩越清。
不过,征信边界这个事情,确实引发越来越高的关注和辩论。在中国,信用社会不够成熟,向来是我们市场经济的短板。因此这些年征信的快速发展,大家的态度基本是点赞。但凡事也存在过犹不及的一面,如果没有很好地厘清边界,会让征信偏离自己的核心功能,而负载太多的诉求。
比如,水电煤气欠费被纳入征信,就值得商榷。因为导致费用拖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并不一定就是用户的责任和过错,如此“一刀切”显然会误伤,反而影响征信的公信力。再比如高铁吸烟,这个行为当然既是不安全的,也是不道德的,理应惩戒,但是否就需要纳入征信?如果将大量社会治理问题征信化,将征信的边界不断扩大,难免失焦。因为,如果什么都管起来,可能顾此失彼,什么都管的不够好。
征信是个好制度,提高大家的犯错成本,倒逼人们更具“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如何用好这个制度,如何保证这个制度的精准度和力度,需要宏观审慎和与时俱进。简单的“一征了之”或“一征就灵”思维,是偷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