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投顾等新兴技术与金融深度融合,金融科技得以空前发展。金融科技以科技为落脚点,以数字化为本质,通过技术手段转变金融服务方式,提升金融的整体效率,逐步引导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
策划人手记
近年来,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投顾等新兴技术与金融深度融合,金融科技得以空前发展。金融科技以科技为落脚点,以数字化为本质,通过技术手段转变金融服务方式,提升金融的整体效率,逐步引导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为此,本期特别约请专家一方面探讨如何发挥出金融科技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研究如何寻找到金融科技适配的金融监管方式,谋求推进创新和经济发展与维护金融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之间的新平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将实体经济发展放在首位,多次强调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出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同时明确要求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引导资金更多投向小微企业、“三农”和贫困地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当前,由于我国实体经济面临着下行压力、经营环境趋紧以及经济“脱实向虚”等问题,使得金融和实体之间的矛盾明显突出。
金融科技将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运用到金融领域,打破了时空、数量和成本制约,提高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覆盖范围、效率和精确度。然而,金融科技在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如监管困难、信息安全等问题。因此,本文着力探讨金融科技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金融科技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引导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
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本身孕育于为实体经济服务之中,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和立业之本。但是,由于货币市场是一个流通的市场,金融本身具有逐利性,加之其与实体经济相比有着更高的回报率和更快的流通率,资金如果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和引导,就有可能大量涌入诸如房地产、股票等虚拟经济市场,致使真正需要资金的实体经济会因缺乏资金支持而面临发展困境。实体经济是金融得以发展的基础,反过来金融又能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然而,近年来我国的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却出现了发展不协调问题,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不高,经济发展中的“脱实向虚”现象明显,致使金融偏离了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
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信息缺乏集中处理导致的金融服务效率低下,金融资源分配不均和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金融产品与市场需求脱节以及缺乏创新而导致的产品同质化问题等,都是阻碍金融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的重要障碍。在这一大背景下,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相继提出,对金融与科技的结合创新产生了强烈需求,金融科技在我国也因而迅速兴起,方兴未艾。金融科技以科技为出发点,以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等技术驱动型企业为主体,将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运用于金融业务,其具备为金融业务提供科技服务的基础设施属性。金融科技通过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相融合,着眼于银行类传统金融机构所忽视和排斥的中小微企业、农户等普惠群体,专注深扎于更加细分的市场,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服务于普惠群体,从而吸引资金回流到实体经济领域,并试图逐一解决上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障碍。金融科技以技术驱动金融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抓住长尾端的普惠群体,其产生的潜在巨大利润使得金融资源更多地配置到实体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金融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有助于引导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
(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金融与实体经济紧密相连、互促共生。金融发展的根本动力来源于服务实体经济,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来源于实体经济的需求。金融也只有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使金融发展更具有生命力,也才能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当前,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还存在不匹配,金融服务的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大中型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与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融资需求之间存在不协调,导致实体经济循环不畅。实体经济发展受阻的症结之一,就是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一问题极大程度上弱化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降低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金融科技将发展中不断涌现出的创新科技,融入到各大金融机构的日常运行之中,通过科技手段解决信息不对称、产品同质化以及融资成本过高等一系列降低金融服务效率的问题。金融科技中的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和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使客户信息能够自动录入系统,同时将包括企业在内所有用户的交易记录、需求查询等信息整合成一个庞大的数据网络。一方面,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可以让金融机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整合小微企业、低收入人群等资金需求方在互联网环境中散落的数据,比如贷款记录、支付信息、消费记录等历史数据,通过数据网络分析和大数据建模对其违约概率以及信用水平进行判断,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估测风险的精确度,缓解金融产品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数据的整合分析,使得金融机构能够从一个更为专业化的角度,对用户的需求做出一个综合判断,制定出更符合用户需求的金融产品,激发出新的技术红利,完成金融产品从简单化和标准化到个性化的转变。同时,金融科技中的技术创新还能简化交易过程中的申请、审批和审核等环节,节省交易成本和时间。金融科技创新与传统金融服务的深度融合,使得金融能更好地发挥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缓解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不协调状态,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金融科技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科技面临着监管难题
金融科技与金融业的融合,除了带来更便利的获取方式、更高效的市场创新外,也必然会带来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从微观层面上来看,金融科技创新可能会增加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信息风险,对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银行现有的盈利模式形成挑战。从整个系统层面上来看,金融科技增加了金融系统运行的复杂性,提高了金融机构之间的关联度,同时也强化了顺周期性和市场风险波动。
金融科技的运用,为金融监管当局的政策制定和制度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管既可以是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催化剂,为经济金融的发展创造一个健康的市场环境,也可能成为限制其发展的障碍。因此,如何把握好监管尺度,使它既能够在既定框架下支持金融科技的发展,实现金融科技与金融业的深度融合,使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得到高效利用,又能够控制金融欺诈、避免高风险性的金融创新活动和潜在风险的发生,是金融科技给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带来的一大难题。
(二)金融科技带来的信息泄露
信息时代,互联网金融与企业的日常运营、人们的日常生活结合的越发紧密,与之相伴随的是互联网数据的爆发式增长。企业与各金融机构的交易往来信息、在银行的注册信息,个人的购物、消费等信息,都被纳入了巨大的数据网络当中。对于用户个人来说,由于用户的支付信息、银行账户信息之间具有很大的相关性,其信息的泄露极有可能造成用户账号面临被盗风险,使其个人隐私以及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对于企业来说,一方面,泄露客户的信息会降低其在公众中的信任度和声誉,直接影响客户的选择倾向,甚至使企业失去一大批潜在客户;另一方面,企业自身的信息如果遭到泄露,特别是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相关的信息泄露,将会极大削弱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给企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互联网金融时代,市场竞争压力剧增,各大金融机构均将获客和流水放在首位,反而忽略了信息保护与安全维护。随着数据信息的作用与地位日益增强,数据信息的安全问题直接关乎用户的经济利益、公众的信任以及企业的生死存亡,信息泄露甚至会破坏整个行业的发展,引发系统性风险,给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进程造成巨大冲击。
(三)金融科技发展中的人才紧缺
金融科技与金融的出发点和归宿一样,都要落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科技在推动金融“脱虚向实”的过程中,需要通过信息时代的技术创新对冲实体经济下行的压力,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注入新动力,形成可持续发展态势。金融科技本身是以科技为核心,以技术创新助力金融体系的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与国家经济发展以及国际竞争力直接相关,是世界各国研究和开发的重点领域,这些数字技术的创造与应用都需要依靠具备专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
金融科技发展潜力巨大,对技术创新的要求极高,同时又需要对经济金融和国家宏观政策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因此,金融科技公司所需要的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数字创新、技术研发、金融知识等能力缺一不可,而我国目前这一领域的人才还比较稀缺,远不能满足金融科技发展的人才需求。金融科技专业化人才的紧缺,是金融科技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促进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金融外包风险监管,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金融科技是金融和信息技术的融合型产业,其创新型技术在金融领域内的运用极有可能对现有金融业务模式以及监管体系产生一定影响。金融科技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合理的监管体系能使技术创新和金融风险保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状态。金融科技中的区块链、智能数据分析、身份识别等技术运用大多属于金融机构的外包业务,而外包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金融风险却缺乏监管,这样的监管漏洞无疑会对金融系统的稳定造成极大冲击。
一方面,金融机构在与金融科技企业等外包服务机构进行合作时,应将外包业务划入自身业务进行专业化管理,同时承担外包业务风险中风险管控的主体责任。金融机构还应建立严格的风险管控制度和检测制度,同时明确各方责任义务等;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金融外包风险的跟踪监测,建立多层次监管机制,强化行业自律机制的引导作用。这不仅是对监管功能的完善,也是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强化金融监管这一要求的重要措施。监管部门在加强对金融科技监管的同时,也要将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积极纳入金融风险的监测工具箱,发挥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完善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机制。
(二)加强相关专业知识普及,推动技术驱动发展
金融科技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对传统金融行业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革新,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覆盖范围,从外向内升级金融服务行业。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背景下,金融科技发挥着重要作用。金融科技的核心是前沿技术研究开发和实际运用,也就是说科学技术是金融科技发展和前进的源动力。当前,由于监管体系的不健全以及用户知识缺乏,信息泄露和金融欺诈等现象频发,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进程产生了很大的阻碍。
一方面,必须明确数字技术研发的主导者是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方,但是金融科技在金融领域内的实际运用以及其效用的发挥则必须依靠需求方即用户来实现,用户才是金融服务和产品的真正需求者。因此,对于用户必须运用各渠道普及金融专业信息、互联网操作等相关知识,在加强用户风险识别能力和信息保护意识的同时,也能使用户较快了解金融机构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另一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的发展战略,因此,应当把科技驱动作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核心动力,有针对性地培养复合型专业化人才,以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来强化金融科技的正外部性,加快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步伐。
(三)牢牢把握风险底线,注意防范系统性风险
党的十九大以及2017年12月份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出了未来三年的主要任务是打好三大攻坚战,其中位列三大攻坚战之首的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而金融风险无疑是风险防范的重点所在。金融科技的本质仍然是金融,它并没有脱离金融与生俱来的风险属性。金融科技与金融业的融合的确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助力,但是金融科技所形成的庞大数据网络使信息安全风险和网络安全风险等进一步积累,一旦金融风险和技术风险叠加,产生的冲击将会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甚至产生系统性风险。
金融科技的参与主体,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企业,都必须规范自身发展方向,严格遵循金融监管条例和金融发展规律。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公司和金融科技企业不能利用概念上的模糊,披着金融科技创新的外壳从事金融诈骗活动,以此来规避金融监管,获取不法收益;另一方面,相关从业机构应当进一步提升风险识别、风险监测和风险处置等能力,加强对金融科技企业的监管,从根源上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和积累,牢牢把握住风险底线。在金融科技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热潮中,更应该贯彻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使金融科技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