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雷军老乡的湖北襄阳人大潘,从2011年起,做了七八年的小米铁粉,他买过几十件小米生态系的产品,“毫不夸张,雷军就是我的偶像。\"
自称雷军老乡的湖北襄阳人大潘,从2011年起,做了七八年的小米铁粉,他买过几十件小米生态系的产品,“毫不夸张,雷军就是我的偶像。"
但这种信任和崇拜在6月底戛然而止。在小米手机“我的小米”中,他第一次接触到了P2P,如今,他在投的15个P2P平台,已经爆雷了11个,“有老板跑路失联的,有警方立案的,还有回款逾期的,活雷死雷都有。”“我现在是米黑了”,年收入五六万的老潘,爆雷的投资本金,已经达到了十八九万。
更让老潘失望的是,爆雷潮已经快过一个月了,小米官方至今没有任何表态,“是不是该出个公告,哪怕给我们提供点法律援助呢?”
走入深渊
大潘第一次接触小米,是在2011年,小米1是他的第一款智能手机。在那之后,他又陆续买了小米电视、音箱、摄像头、运动鞋等等,几十件产品,“我的账号等级都挺高了”
而对于雷军个人,他“非常崇拜”。老家襄阳的他,一直单方面把雷军当作“老乡”。2011年,他参加了小米在昌平举办的第一橙色跑,奖牌被珍藏至今,微博上,他自动转发小米产品的广告。
这种多年积累的信任,最终诱他跌入深渊。
去年10月,他第一次在小米手机系统工具“我的小米”中,看到P2P被冠以“米粉专享”等字眼的广告,完成下载、注册等任务后,有金币奖励,能增加经验值,而投资后的返现,也特意标注专门针对小米渠道的“米粉”,或者返还小米手机、小米电视等小米产品。
“我最开始不放心,打电话给理财平台客服,客服还反问,你还信不过小米吗,那么大的公司?”
复盘“米粉”P2P爆雷潮:小米在投15家P2P,爆雷11个
这位雷军的老乡自认为谨慎理性,所以把资金分散投资到多个小米推荐的理财平台中,陆续的投资一直持续到6月中上旬。
6月25日,他投资的秋田财富,第一个爆雷。大潘有点发慌,他立刻致电小米客服,建议小米下线P2P广告,“别再害到其他米粉了。”
但此时他还心存侥幸,“投了这么多平台,不可能都雷啊”。
但接下来,他投资的多个平台连续爆雷,如同一场失控的多米诺骨牌。“现在在投的15个平台,雷了11个”,大潘说,“剩下的4个也是小平台,也怕爆雷。”
他加入了多个张皇失措的维权群,群友以资深的小米铁粉为主,“你要是不粉小米,不信小米,敢这么投吗?”
但现在,小米,被他们视为“公敌”。
在微博上,对大潘同情者有之,嘲讽这有之,“骂我贪婪的活该的”,爆雷的损失,是大潘四年的收入,“我儿子今年上大学,我连学费都掏不出来了。”
但有来自金融行业的米粉,虽然具备专业经验,亦有触雷的。
在知乎上,个人标签包含“福州大学”、“mba”、“招商银行信用卡”的用户羽兰说,他在小米平台推送的P2P平台也有投资,爆雷的投资总额,大概是他投资两年的净收益,“我本来没有必要冒着声誉和被打脸的风险,但我一想到有数万的米粉,特别是那些深深信任小米公司而对金融行业不了解的米粉,基于对小米公司的情感和信任,却换来的是遭受巨大损失(很多人几乎是损失半辈子血汗钱),以及我自身刻骨铭心的经历,我觉得我必须站出来发出声音。”
羽兰在帖子中反思了自己的疏忽,“我过分自信,对形势的发展放松了警惕,更重要的是基于对小米6年的深度信任,我竟冒然认为小米的这一波推送,是这些P2P平台和小米达成战略合作的结果,算是给米粉的一个福利。”
而微博名为JIA蔡的网友,算是幸运的例外。他在元旦前后,在小米6手机的“我的小米”的“未领奖励”模块中,看到理财广告,其中一个,投资5万三个月可获得小米mix2一部,让JIA蔡十分动心。但这位某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还是去认真复盘了一下,结果发现上述P2P平台并不靠谱。
然后,他以资深米粉的身份,在微博上给小米写了封公开信,并私信小米高管,警示P2P理财广告的风险,但这封信并未得到任何官方或者私下的回馈。
复盘“米粉”P2P爆雷潮:小米在投15家P2P,爆雷11个
在爆雷潮之后,不少遭遇爆雷的米粉在这条公开信下捶胸顿足,“半年前要是能看到这篇文章能避免多少悲剧。”
P2P的饥渴,小米的生意
在6月25日秋田财富等陆续爆雷之后,小米下线了理财产品广告。
这样一家以“厚道”立命的公司,过去曾以高性价比的产品,硬件净利润不超过5%的定价策略,广受米粉爱戴,为何出现了理财类产品的爆雷潮?
其答案隐藏在P2P行业的流量饥渴症中——随着流量越来越稀缺,P2P理财平台对能够引流、带来转化的渠道和平台越来越大方了。
去年年中,一份来自《证券日报》的统计显示,团贷网、ppmoney、人人贷、有利网、网信普惠、微贷网、宜信惠民、点融网8家平台2016年的销售费用都在亿元以上,其中宜信惠民的销售费用更是高达18亿元。
上述统计认为,按照行业平均10%的转化率来算,微贷网彼时的获客成本超过3800元。团贷网同样在千元以上。
P2P平台在互联网平台和渠道的广告付费模式通常有三种:第一,展示广告。第二,按下载量付费。第三,按投资总额提成。
谨慎的P2P平台,会倾向于选择第三种模式,但其提成比例在逐渐升高。某P2P平台市场人士私下告诉《财经故事会》,”我们这边常用的方式,是按照注册用户投资额的2.5%合作,比如带来投资额100万,可以提成2万5”。
一位曾和小米有过广告合作的理财平台内部人士告诉《财经故事会》,他们跟小米合作的主要模式有两种:
一是竞价上刊的页面展示广告,按时长和位置付费,“价格不是固定的,每个季度小米会更新报价。”第二种是按效果付费。比如CPM付费,“这个是后台充值,竞价模式,价高者得”。或者下载量付费。
《财经故事会》获取的小米最新一季度的广告报价单显示,APP广告定向加价10%。
“小米的商业化程度还是挺高的,比如红包专区、米盟广告计划、榜单广告竞价、安全中心推荐CPD、搜索下载,首焦图、小米商店首页下载等,都可以拿来卖广告。”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财经故事会》。
上述人士分析说,“我的小米”中推送的P2P广告,应该走的是下载收费模式,在这里,P2P的理财广告被包装为米粉专享福利,尽管上面打着“广告”的字眼,也提示了“投资有风险”,但却被那些对小米极度信赖的米粉们,有意无意忽略了。
当《财经故事会》就此询问小米公关时,后者表示,去了解下细节再回复,不过截至发稿前,并未得到回复。
就在秋田财富等P2P平台爆雷潮起的同时,小米在7月9日正式在港交所上市。在小米的招股书中,小米把自己定义为“一家创新驱动的互联网公司”。
而上述P2P广告的收入,应该会被计入“互联网服务收入”的项目中。招股书的数据显示,近三年小米互联网服务的收入占比为4.9%、9.6%、8.6%。
上述P2P的广告收入,也许对于庞大的小米生态来说,只是九牛一毛,但不少米粉,却几乎allin了大半个身家。
无法律责任,有道德风险?
那些从“米粉”转为“米黑”的投资人们,在维权群、微博上喋喋不休的一个追问就是,“小米应该承担责任吗?”
有投资人反问,“如果一个平台爆雷,是投资人问题,这么多平台陆续爆雷,小米没责任吗?”
但在法学博士林华看来,小米作为广告渠道,从法律上应该承担的是广告发布者的责任,即履行对广告主的资质、能力以及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的义务,审查的标准就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小米没有履行审查义务,才可能承担所谓的“连带”责任。
从某种程度上,小米也算受害者——以“厚道”为本、强调高性价比的小米和雷军,在8年间吸引诸多米粉的忠诚跟随,但这种信赖感,转化为对小米平台广告的极端信任,引发的爆雷潮,最终反噬为小米的道德风险——如果雷军和小米当初预料到这些P2P有爆雷风险,大概率不会铤而走险,去有意伤害米粉。这并非小米的初心,却是小米必须面对的后果。
显示雷军厚道的一个案例是,他曾拒绝了能把“稻草卖成黄金”的面试者,因为小米不需要把稻草卖成黄金,不需要坑人的人,但这些被米粉视为“黄金”的小米推介的P2P平台,恰恰就是“稻草”。
其实,有过小米类似遭遇的公司,并不罕见,比如返利网。
去年九十月份,返利网推介的多个P2P平台爆雷。
随后,返利网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广告主逾期的补助方案,针对金豆包、普天金安、田金所等尚未兑付的返利网用户,提供补助,补助金中,除了来自广告主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之外,多数来自返利网的自有资金。
在微信群、QQ群、微博等集结起来的米粉投资者,也对小米提出了诉求:第一,小米发布公告,公布爆雷状况。第二,对于已爆雷平台,由于米粉单独维权成本高,不专业,希望小米提供法律援助等。第三,通过推广诈骗平台所得的收入,按比例补偿给受害的米粉投资人。
“最起码的,快一个月了,你应该出个公告吧,不能一言不发吧。”大潘说。
而小米公关告诉《财经故事会》,目前小米的措施包括:第一,下架所有P2P广告;第二,内部正在调查情况,因为情况比较复杂,所以调查进展慢,尚未出结果。第三,正在陆续跟用户沟通,统计了解受损状况,后期设法帮助用户追索投资额。
在1月份的公开信中,微博用户JIA蔡曾提醒小米,“赔钱事小,声誉损失事儿大”,他一语成谵,只是,彼时小米和米粉都没看到这份公开信。
“我以后还会买小米的产品,但永远不会再信小米的广告和情怀了。”这位多年的资深米粉告诉《财经故事会》。
其实,在e租宝、钱宝网等事件之后,不少P2P投资人都提高了警惕,问题平台不太容易套路到用户了。
所以,今年爆雷的多数P2P平台中,尤其是最近两年成立爹新平台,很多通过在大平台打广告、或者和知名公司战略合作等,或者打着“国资背景”,上市公司投资等背景,再辅以高息为诱饵,步步设套,把投资者拖入深渊。
和联璧金融疑为同一实控人的斐讯,在今年618,也曾是京东多个类目的销量冠军,而早前的e租宝,更曾出现在央视频道中。
上述为直接、间接为爆雷P2P平台广告、引流的公司和平台,在法律上或许能够切割得干干净净,但收取的广告费或者提成费,显然无法弥补由此而来的声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