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央行前不久发布的301号文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将启动检查工作。
今日,央行前不久发布的301号文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反洗钱现场检查数据接口规范(试行)>的通知》将启动检查工作。
文件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将启动反洗钱现场检查工作,对象为非银行支付机构,在2018年2月28日之前,支付机构应根据接口规范,提供相关数据。也就是说支付机构年前年后忙着准备的反洗钱工作,即将迎来检查。不知道这一查会不会出现一批不合规典型呢?
2017年,央行对支付机构的监管异常严格,发布了多项政策文件规范支付市场,除了对处罚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规定、支付业务规定等较为常见的支付违规行为之外,对违反反洗钱的处罚也比较多,而且罚单金额较大。
多家支付机构因反洗钱被重罚
2018年开年不久,易生支付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被处以人民币25万元罚款,并对1名高级管理人员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
中汇支付因违反反洗钱被罚20万,对高级管理人员处人民币1万罚款;
钱宝科技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被罚190万元,并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2万、3万元罚款。
再到2017年:
12月19日,嘉联支付被罚138万,原因之一是阻碍反洗钱检查。
11月8日,无锡市民卡因违反反洗钱规定,受罚20万。
10月20日,民生银行北京分行因严重违反反洗钱多项规定,被重罚110万。
4月,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被罚款54万,原因之一是违反反洗钱规定。
1月18日,杉德因违反反洗钱规定,受罚25万,并对3名公司人员罚款。
通过上述不完全统计,可以看出支付机构反洗钱违规行为依然频繁存在,正因如此央行加大了对反洗钱的监管,而且针对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处罚是较重的,普通的违反支付业务和收单业务规定,一般是3-5万的罚款,而反洗钱基本是20万起。
反洗钱政策要求及变化
2016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并在2017年5月,发布了61号文,督促支付机构在2017年7月1日必须落实管理办法。
于是,反洗钱的要求被细化到了金额。反洗钱不再只是银行的事,同时是支付机构的事,受到央行的监管。
此后,央行在108号文《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工作指引》和117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开户管理及可疑交易报告后续控制措施的通知》中,分别提出了要求支付机构建立反洗钱系统,对开户管理和可以交易进行控制。
2017年10月,国务院亲自出马,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将反洗钱工作提升到国家层面,并且再三谈及国际反洗钱压力。
一系列的政策要求和变化,都在告诉银行和支付机构等所有应该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反洗钱工作要合规。
所以,2017年有被罚先例的机构们且行且珍惜,2018年有事没事咱别往枪口上撞。
最后,再来重温一下301号文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