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曾说“理财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很危险,超过10%就要做好损失全部本金的准备。”而非法集资,往往就是从高收益的诱惑开始。今年夏天,P2P平台在以狂飙的加速度增长后成批倒下,为全力保护相关案件投资人的合法权益,9月10日起公安机关开始对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开展集中网上登记。
以网络服务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近日,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敲诈勒索一案,经法院一审审理,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因为几千元贷款背上数百万债务,还不上债务就会被暴力催收、被迫卖房,甚至有人为此想不开自杀,种种怎么看都是敲诈勒索的行为,现在却时常披上“民间借贷”的外皮!
汽车抵押贷款、免担保、不押车,一天放款,利息超低……这样的小广告你看见过吗?利息如此低,这些小贷公司靠什么赚钱呢?不押车,贷款人逃跑又该怎么办?其实,这里面套路太深……
9月3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在“信用中国”网站最新披露的8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表明,证监会提供5人上榜黑名单,均涉及逾期不履行证券期货行政罚没款缴纳义务,包括时任国泰君安场外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做市业务部(场外市场部下设的二级部门)负责人王仕宏,深圳小乘登陆新三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总裁陈杰,五洋建设集团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志樟,以及郁红高、黄婷等。
新学年刚开始,通过网络融资服务平台等办理的变种“校园贷”又盯上涉世不深的大学生,部分校园出现回租贷、求职贷、培训贷、创业贷等(9月4日《人民日报》)。
“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不一样,我们不能去抓他,我们只能通知受害人,说你涉及一个案子,最好过来一趟,配合我们取证,也能帮你挽回损失,但是大部分受害人不愿意配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向记者讲述,“‘套路贷’案件在侦办过程中最大的困难和阻力,其实来自于受害人的不配合。”
一边是数据产业迅速发展,个人信息的经济价值日益突显,一边是数据收集机构和大众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长期“无意识”,二者的不平衡,造成了当今“内鬼”频发的困境。
近来,以借贷为名实施犯罪的“套路贷”案件呈高发态势,在此背景下,监管也加大了打击力度。8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针对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嫌通过“虚增债务”、“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行为提出了审理思路:应予以刑事打击。